徽县石家庄高新区公司是销售抗癌药品的一般纳税人
发布日期:2020-02-11 浏览次数:
公司是销售抗癌药品的一般纳税人,请问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
纳增值税吗?
答:根据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
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 (财税(2018)47号)规定:自2018年5月1日起,增值
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、零告抗癌药品,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% 征
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,36个月内
不得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