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政解读

新办的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,怎么申请?

发布日期:2019-12-19 浏览次数:

 新办的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,怎么申请?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 (国家税务
总局令第43号)规定:
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(以下简称“纳税人”),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
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(以下简称“规定标准”)的,除本办法
第四条规定外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,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
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,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、稽查查补销售额、纳税
评估调整销售额。
销售服务、石家庄新公司注册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(以下简称“应税行为”)有扣除项目的纳
税人,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。纳税人偶然发生的
销售无形资产、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,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。
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
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,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
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进行核算。
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:
(一)按照政策规定,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:
(二)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。
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:
第一部分 (一)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》 (附件1),
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,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;
(二)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,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:
(三)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,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,税
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。
因此,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办企业是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,流程可以参
照第六条的规定。http://www.gcdgg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