徽县深化增值税改革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可以
发布日期:2019-12-05 浏览次数:
六、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了!
自2019年4月1日起,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获敏
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:
1.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;
2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善票行程单的,为按佩
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+(1+9%)×9%
3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
进项税额: (辍)
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
4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的,按照下列
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 47t-(HP% )×P%
公路、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 (173%j×3%
注意事项
1.石家庄新公司注册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。国际运输适用零税
率或免税,上环节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未缴纳增值税,也就不存
在下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。
2.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,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
证,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,纳税
人手写无效。
3.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,包括票
价、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。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
金,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。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
油附加费。
4.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,对于旅客运输的
进项税抵扣原则,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。比如用
于免税、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;用于集体福利、个人消费、非正常损
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。
5,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,属于
可以抵扣的范围。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,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
运输费用,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,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。
举例说明
1.A公司位于北京,某员工2019年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
东,4月2日返程,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、乘车日期分别为3月
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。该公司上述旅客运输费用该如何进
行抵扣?
【答】按照政策规定自4月1日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
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因此,该公
司取得的4月2日高铁车票,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,3月28日的高铁
车票则不能计算抵扣。
2.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?
【答】按照39号公告规定,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
务,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,需凭注明
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铁路车票以及公路、
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,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
(手写无效),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。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
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。
3.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取得注明旅客
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张,注明的票价2700元,民
航发展基金50元,燃油附加费120元。请问该纳税人可以抵扣多少
进项税额?
【答】按照政策规定,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
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,分别计算进项税
额。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,
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+(1+9%)×9%
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。
该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=(2700+120)÷(1+9%)×
9%=232.84(元)http://www.gcdgg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