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深化增值税改革期末留抵税额可以退税了
发布日期:2019-12-05 浏览次数:
八、期末留抵税额可以退税了!
自2019年4月1日起,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。
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
留抵税额:
1.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,连续六个月(按季纳税的,连续两个
季度)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,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;
2.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;
3.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、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
税专用发票情形的;
4.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;
5.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的。
注意事项
1.增量留抵税额,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
税额。将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时点数固定设为存量留
抵,纳税人每个月的增量留抵,都是和2019年3月底的留抵比新增
加的留抵税额。
2.石家庄高新区公司注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,按照以下公式计算:
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=增量留抵税额×进项构成比例×60%
进项构成比例,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
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)、海关进口增值
税专用缴款书、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
进项税额的比重。 3.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后,应在纳税申报期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
申请退还留抵税额。由于设置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的条件,因此,
2019年10月将是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的首个期间。
4.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、发生跨境应税行为,适用免抵退税办法
的,办理免抵退税后,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,可以申请退还留抵
税额;适用免退税办法的,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。具
体来说:
(1)生产企业,适用免抵退税办法,办理退税的顺序是,先办
理出口业务的免抵退税,待免抵退税完成后,还有期末留抵税额目符
合留抵退税条件的,可以再申请办理留抵退税。
(2)外贸企业,适用免退税办法,应分别核算内销和出口的进
项税额,其出口业务对应的所有进项税额均不得用于留抵退税;内销
业务的留抵税额如果符合留抵退税条件,可就其内销业务按规定申请
留抵退税。
举例说明
某企业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50万元,4月-9月的留抵税额分别
为60、55、80、70、90和100万元,4月-9月全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
抵扣进项。由于纳税人连续6个月都有增量留抵税额,且9月增量留
抵税额为50万元。如果该企业也同时满足其他四项退税条件,则在
10月份纳税申报期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0万元
(50*100%*60%)。如果该企业10月收到了30万元退税款,则该
企业10月的留抵税额就应调减30万。此后,纳税人可将10月份作为
起始月,再往后连续计算6个月来看增量留抵税额的情况,如再次满
足退税条件,可继续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。http://www.gcdgg.com/